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的有关要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设置及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专业设置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
(二)各单位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设置交叉融合专业。
(三)各单位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质量。
二、申报程序
(一)计划2025年度设置专业
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正式申报。各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拟设置的专业进行论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含面向有关行业产业的调研报告)、专业设置审议会议纪要报送学校,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见附件1)进行审议,相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或备案。
未预申报但却有需求增设专业,须同时提交说明材料(材料提交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后按照已预备案专业工作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计划2026年度设置专业
计划于2026年增设的专业,本年度要进行预申报。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论证新增专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提交预申报专业申请(附件3)。
(三)计划撤销专业
为深化落实教育部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和学校发展的专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申请撤销。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设置专业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工作,依据通知精神及《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专业管理办法》中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设置的准备工作。
计划2025年度设置专业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设置的可行性报告(含面向有关行业产业的调研报告)、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和说明材料(未预备案专业)。
计划2026年度设置专业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预申报专业申请表》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计划撤销的专业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关于撤销“XX”专业的申请》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以上材料请于7月9日前交至本科生院教育规划处(主楼512室),包含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PDF版、WORD可编辑版)。
联系人:李勇,高洁;电话:82519242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关于增设未预申报专业的情况说明
3.预申报专业申请表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25年7月2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增设未预申报专业的情况说明.docx
附件3:预申报专业申请表.docx
附件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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