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   浏览次数:10   打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实施,切实发挥课程教材建设支撑作用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立项及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委托项目,研究期限视情况确定。

重大、重点项目资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课程、教材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资助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大中小学课程、教材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委托项目资助因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急需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大中小学课程、教材重大问题研究。

(三)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申报书》(附件3)、《黑龙江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推荐汇总表(附件4)、《综合考察意见表》(附件5,项目申报人和成员每个人均须出具一份,合成一个PDF)及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无问题后签署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每单位限申报1项。

以上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需2025年6月18日前提交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丽楠82519853,冯佳娟82519434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3:黑龙江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申报书

附件4:黑龙江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推荐汇总表

附件5:综合考察意见表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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