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1432   打印

411日上午,学校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学习交流研讨会,我校船舶与海洋、船舶动力、船舶导航与控制、水声工程、电工电子、物理、工训中心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加会议。吴林志副校长出席会议。

会议由本科生院主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骨干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认真研读学习管理办法,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多年来示范中心建设、实验教学改革的情况和经验,说明了各自的组织架构及其遇到的困难,并在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教学团队、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

吴林志指出,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对学科评估的支撑功不可没。当前,示范中心的发展和建设仍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学校应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作为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深度凝练中心建设理念和发展思路,形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和特色。学校省部级示范中心要参照实施运行管理。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高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探索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教学为主、开放共享、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示范中心应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聘请校外有影响力的专家,全力推进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工作,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2017年度起,教育部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编制年度考核报告,内容包括示范中心基本数据、示范辐射和改革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成效等,并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布,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实践教学与交流处刘嘉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