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次数:1323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联合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水教协高教〔2017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现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申报材料(教学成果奖申报书2份、总结报告2份(3000字左右)、支撑材料1套)纸质及电子版于2017412日前报送至学校本科生院教育评估处(主楼511室)。

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二、按文件要求,学校将从申报成果中遴选3项推荐申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zip本科生院 [2017]16号 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