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韩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688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1〕31号)及我校与韩国高校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10级及2011级相关专业中选派成绩突出的学生赴韩国留学,现将选拔预备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际交流学校及学习时间

(一)校际交流学校

1、韩国金乌工科大学

2. 韩国忠北大学

3. 韩国全南大学

(二)学习时间

交换学习时间为2013.3—2014.2(一年),学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学习半年(2013.3—2013.7)。

二、选拔条件

1、2010级或2011级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政治表现好;

3、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无不及格成绩;

4、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5、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学业;

6、符合出国留学人员政审条件;

7、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8、具有访学高校所在国家外语基础者优先考虑。

三、推荐及选拔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供《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及在读证明),院系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并将通过初选的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由学校“校际交流学生选拔小组”通过综合考核、投票确定校际交流预备人选及排序,并在校内公示三天。

注:报名学生需提前或尽快办理护照,并于2012年12月29日前提供护照复印件。

四、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对方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此次选派的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学校选拔范围中的相关专业2010级及2011级本科生中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校际交流学校

选拔范围

外方大学给予条件

校际交流预备选送名额

韩国金乌工科大学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

材料化学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材料物理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1. 免韩方学费

2. 提供免费住宿及三餐

3. 所有课程韩语或部分课程英文授课

3

韩国忠北大学

土木工程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化学工程及工艺专业

材料化学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材料物理专业

法学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社会学专业

2. 免韩方学费

2. 提供免费住宿及三餐

3. 所有课程韩语或部分课程英文授课

1

韩国全南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化学工程及工艺专业

材料化学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材料物理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社会学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法学专业

1. 免韩方学费

2. 提供免费住宿

3. 生活费自理

4. 所有课程韩语或部分课程英文授课

2

五、待遇

赴韩校际交流学生预备人选确定后,需参加韩语培训,经韩方审批通过的学生,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安排学生出国留学事宜。

校际交流学生在韩国的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如达到境外交换学校规定的要求,则整体替换交流期间对应学期的必修课学分,其他课程学分在毕业前应达到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

学生在正式派出前,必须无不及格成绩和任何行政处分。校际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须交纳我校学费,免交国外大学的学费。

请各相关院系在12月18日17:00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本科教学服务中心,逾期不报则视为无人申请。

面试时间:12月20日 12:30 主楼五楼会议室(521室)

选拔赴韩校际交流学生工作监督电话: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8256853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82568218。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项目选拔申请表》

教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