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207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充分发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我校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作用,确保试点专业建设取得实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学校2015年年底进行立项建设的4个专业: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

2.学校2016年4月进行立项建设的7个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二、检查内容

1.以《“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为主要依据,对建设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经费的使用、项目建设下一步实施方案及目标等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试点专业借鉴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经验,参照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理念,在专业核心课程梳理与建设、教学及考核方法改革、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国际合作平台搭建等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要素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材料审查与会议集中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学校拟于11月中旬组织会议集中交流研讨校内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四、提交材料

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见附件),并于11月3日前上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到主楼505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朱志伟,联系电话:82519853。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