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团队”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57   打印

本科生院〔20166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决定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团队”(以下简称“实践团队”)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

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 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工作要求

1. 2017年度大创计划的组织申报、项目遴选、实践指导、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由各实践团队(详见附件1)负责。大创计划的宣传及项目的管理工作由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各实践团队协助。

2. 每个实践团队应至少指导2个项目。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

3. 项目组应以团队为主,成员须为本科1-3年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人数不应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人数不应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跨年级、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4. 校内导师由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且每名导师同期只能指导一个立项项目。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且企业导师在该企业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5.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即可),并要有相关支持协议。

三、申报程序

1. 各实践团队组织项目申报及遴选工作。指导最终确定入选的项目组成员按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3、4),并上报院系教务办公室。

2. 各院系对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同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于10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上报本科生院(主楼520)备案。其中,附件2、3、4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

3. 学校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整理后,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

四、其它事项

1. 项目研究经费以实践团队为单位下拨。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内容支出相关研究费用,并由经费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2. 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实践团队和个人不得挪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招待费等费用,不得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即需要办理转固手续的设备)。

3. 各实践团队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开展项目的研究。

4.联系人:刘光宇,联系电话:82519242。

附件:

1.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团队”统计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3.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4.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5.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