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基层学术组织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37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体系,让优秀的本科生尽早进入实验室接触、参与科研项目,了解专业学科方向,让教师尽早挖掘具有创新创业潜力的学生,强化骨干教师对优秀本科生发展的指导和影响,学校现决定依托各学院基层学术组织组建由本、硕、博、导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学生和教师之间搭建一个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密切联系的桥梁。相关要求如下:

一、协会组织架构

1.主席及职责:协会主席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担任,策划协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2.副主席及职责:教师1人,负责协调、组织、落实教师层面的各项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相关工作;研究生1人,负责组织、落实研究生层面的相关工作,管理协会的研究生;本科生1人,负责组织、落实本科生层面的相关工作,管理协会的本科生。

3.指导教师及职责:指导教师若干人,负责拟定学生的创新创业方向,引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开设相关讲座及课程。研究生可协助指导教师对本科生进行指导。

4.成员及职责:研究生、本科生是协会的主要成员,要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协会工作内容

1. 制定协会日常管理规范和制度。

2. 定期举办与学科专业相关的讲座、培训等活动,积极开设基于科研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研讨课。

3. 在学生中间建立“博-硕-本”传帮带机制,为本科生进入实验室提供平台和便利条件,吸引本科生尽早进入实验室。

4. 根据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基层学术组织根据学科专业方向,结合科研项目发布适合本科生研究的训练内容。

5. 协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优秀的本科生加入协会,并参与协会的活动。

三、学校对协会的支持

1. 经费:学校为协会提供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经费。

2. 课程建设:对于工作开展好、成绩显著的协会,学校将优先支持创新型研讨课的课程建设。

四、申报工作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基层学术组织组建协会,有意组建协会的基层学术组织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登记表》(附件1)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汇总表表》(附件2)。请各院系于415前上统一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光宇

联系电话:82519242

邮箱:liuguangyu@hrbeu.edu.cn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登记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协会”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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