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阶段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886   打印

教务处〔201561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良好发展,使计划的实施取得实效,真正让学生在创新创业训练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现拟对我校2015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2)进行阶段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提前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将对已完成预期目标、成果显著且可进行现场展示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提前结题验收工作。

2.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每个“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一)提前结题验收工作

1. 本次提前结题验收工作对象为“创新训练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成果显著且可进行现场展示的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题验收工作。

2. 申请参加提前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组,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由各院系汇总后,连同《参加提前结题验收工作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10月9日中午11点前报主楼520室。

3. 学校于下一周进行提前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将下发至项目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二)中期检查工作

1.学校于提前结题验收工作后举行中期检查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国家(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各项目组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由各院系汇总后以及答辩PPT(包括电子版)、《参加中期检查工作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10月15日中午11点前报主楼520室。

3.“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各项目组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7)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8),由各院系汇总后以及答辩PPT(包括电子版),于10月15日中午11点前报主楼520室。

三、评审结果

1. 申请参加提前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顺利通过的,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的,项目组须按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参加中期检查工作。

2.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4.参加提前结题验收工作项目汇总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 参加中期检查工作项目汇总表

7.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8.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校团委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