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部分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818   打印

教务处〔2011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部分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务处〔2011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

1.答辩时间:2011年3月29日。

2.项目分组及答辩地点安排:本次结题答辩工作按照项目性质分组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及答辩地点见附件。

二、答辩流程

1.项目负责人汇报: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创新点、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仍需提高与完善之处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8-1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过程中可现场展示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实物、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2.专家现场提问: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汇报情况,结合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结题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提问,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院系及时通知相应项目负责人,并请相应项目负责人携带一卡通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2.请各项目组成员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并将答辩所需材料(PPT汇报提纲等)于3月28日中午下班前发至liuguangyu@hrbeu.edu.cn

3.后期整改。项目组成员结合答辩现场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后期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须由项目指导教师及院系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由院系汇总后于429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附件: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部分项目现场答辩时间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