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0〕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修订稿)》和《关于2010年本科生结业换证考试报名的通知 》(教务处〔2010〕45号)文件精神,现对本环节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对于未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0年8月6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2.对于通过答辩后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院(系)应于2010年7月23日后(含)组织答辩工作。
二、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自行组织答辩工作,并于答辩前3天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三、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对本次答辩工作涉及的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由院(系)自行保存。
四、其它工作安排
本次答辩工作中涉及的“考试对象及范围”、“报名时间与方式”及“报名费用”等工作安排均按照《关于2010年本科生结业换证考试报名的通知》(教务处〔2010〕45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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