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0〕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及离校时间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10〕1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2010届本科生毕业答辩时间毕业答辩时间最早可于6月19日开始,6月24日必须结束;
2.6月25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上报完毕。
二、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答辩期间内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并于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三、答辩期间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
2.答辩期间,各院(系)当天必须将《XXXX年XX学院答辩工作日报表》(详见附件2)上报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包括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毕业设计成绩上报相关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答辩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
2.各院(系)务必于6月25日11点前将五个成绩等级的人数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并加盖院(系)公章;
3.毕业设计成绩由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院(系)才能在网络上报送成绩。教务处将对院(系)报送的最终成绩进行抽查。
五、其它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保证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2.相关电子材料发至liuguangyu@hrbeu.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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