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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09〕35号
关于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09届本科生毕业答辩时间可于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进行。现将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请各院(系)于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二、答辩期间成绩上报相关要求
答辩期间,各院(系)当天必需上报电子版表格给实践教学科,包括当天答辩人数、二次答辩人数、不及格人数,详见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答辩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各院(系)务必于6月25日前将五个成绩等级的人数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并加盖院(系)公章。该成绩由实践教学科审核合格后,院(系)才能在网络上报送成绩。教务处将对院(系)报送的最终成绩进行抽查。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
附件2 《2009年XX学院答辩工作日报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六月五日 |
主题词:2009届 答辩工作 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9年6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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