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级岗位职责
学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组织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有效性,明确各级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分工,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务处职责
1.汇总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2.抽查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情况,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做好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测评排序;
3.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预算。
二、院(系)职责
1.各院(系)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整个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监控;
2.进行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向各系(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情况;
4.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开题、期中和答辩等关键环节检查;
5.对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规范情况进行审查;
6.审定学生成绩,并负责向学生公布;
7.评选本院(系)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校推荐;
8.做好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系(教研室)职责
1.系(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3至5人;
2.组织本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并从专业培养目标、题目难度、工作量等方面对申报题目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题目按规定时间上报院(系);
3.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检查由指导教师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任务书对设计(论文)工作的描述是否明晰;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期中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解决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6.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规范情况;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8.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工作;
9.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理解设计(论文)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并了解整体进度安排,指导学生写好开题报告,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2.根据题目任务与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
3.督促、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对学生遇到的困难给与指导,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指出;
4.指导学生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完成论文撰写,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定(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5.对学生撰写的中、英文摘要,绪论和结论部分给予重点把关和指导。
五、评阅教师职责
1.评阅教师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并给出评阅成绩;
2.评阅教师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客观的提问。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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