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个性化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9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个性化学生选拔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性化选拔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14日

地点:1#楼五楼会议室(523室)

二、个性化选拔的形式

本次选拔通过现场自述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自述3分钟,答辩2分钟。

自述部分主要证明自己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若采用多媒体进行自述,请学生10月13日10:00前将演示文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1号楼511室)。

答辩部分主要由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提问,学生进行回答。

三、具体时间安排

请申报个性化推免的学生按照以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

时间


院(系)

8:00-8:30

船舶学院、建工学院

8:30-9:30

动能学院、自动化学院

9:30-10:30

水声学院

10:30-11:30

计算机学院

13:30-14:30

机电学院

14:30-15:30

信通学院

15:30-16:00

经管学院

16:00-16:30

理学院、外语系

16:30-17:00

人文学院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