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公用教室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管理规定(2014版)》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教室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用教室的使用需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管理规定(2014版)》(附件1)的要求。
二、如遇面试、招聘会、学生党团活动、学生班会、第二课堂活动等情况需要使用教室时,可通过网上申请(多媒体管理中心审核)或纸面申请(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两种方式进行申请。未通过上述方式申请并审核通过者视为擅自使用或占用教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审核批准过的公用教室用途,不得将公用教室转租(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管理规定(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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