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各教学楼上课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257   打印

关于重申各教学楼上课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保证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各教学楼的上课时间重申如下:

一、11号楼、41号楼、逸夫楼上课时间

时间

上课时间

上午

1

800850

2

900950

3

10101100

4

11101200

下午

5

14001450

6

15001550

7

16101700

8

17101800

晚上

9

18301920

10

19302020

11

20302120

二、21号楼、1号楼、基础实验楼上课时间

时间

上课时间

上午

1

800850

2

900950

3

10:20—11:10

4

11:20—12:10

下午

5

14001450

6

15001550

7

16101700

8

17101800

晚上

9

18301920

10

19302020

11

20302120

请各院(系)通知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上下课,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