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 对向秀坤等6名本科生进行退学预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分制试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4〕67号)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院系清理、审核,向秀坤等6名本科生累计所获学分低于学校规定,达到退学预警条件,学校予以退学预警。 附件:向秀坤等6名受到退学预警本科生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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