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第二批全省一流本科课程中期建设成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已经接受黑龙江省教育厅抽查除外)以及2023年省级成效检查“预警”课程。
二、检查内容
以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为基础,坚持“两性一度”的建设标准,根据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划,对课程认定以来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挑战度、课程考核考试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持续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1.提高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工作程序
1.材料填报。课程负责人填报《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表》(附件1),准备课程建设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无问题后签署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2.所在单位自评。各单位参考《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成效检查,按照“优秀、良好、预警”三个等级对每门课程给定检查结果,填写《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成效检查校内自评统计表》(附件2)并对检查结果排序。其中国家级课程评价优秀不多于1门,省级课程评价优秀比例约为三分之一。
3.学校评审。学校以答辩汇报形式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评审,答辩过程通过现场观摩及线上直播方式面向其他教师开放,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现场汇报给定检查结果。
四、时间安排
所在单位自评需于8月15日之前完成,同时向学校提交附件1、附件2、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学校拟于8月23日前完成现场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丽楠,刘泽宇,82519853
附件1 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表.zip
附件2 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成效检查校内自评统计表.xlsx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