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1876   打印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新工科建设和实践育人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教学环节的顺利实施,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173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75号),结合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际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学校批复的16个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

二、结题内容

1.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执行情况。主要说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完成情况,包括是否按学校批复内容实施完成,实际购置的教学设备及其金额与批复内容不符的情况说明,项目执行进度,设备到货、验收和场地安置状况,批复经费的财务支付情况,设备尾款支付时间,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项目未全部完成的原因说明等。

2.实验教学设备投入使用情况。重点说明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所应用到的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所购设备是否已在2021-2022学年度开设的实验课程中全部投入使用,实验学时数、学生的受益面和实施效果;重点强调通过本次条件建设项目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与补充,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课程建设等的支撑保障情况;重点总结条件建设项目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取得成效等。

3.实验教学设备后续使用计划。主要说明对本次建设项目所购实验仪器设备的后期维修保养、开发利用和更新补充计划,以及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对外开放共享等的措施和规划等。

三、结题要求

1.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1)、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和购置仪器设备支撑实验课程情况表(见附件3)。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对所购实验设备的财务支付、验收安置和使用状况等购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审查核实,并根据项目执行过程和本次汇报总结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项目完成质量进行综合验收评审。

2.请各单位重视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合“十四五”建设规划整体需求认真总结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学校将根据本年度建设项目检查推进情况、设备购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效和验收总结汇报对2023年度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入库设备和经费额度予以调整。

3.未完成项目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学校将不允许申报2023年度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暂停其项目经费的投入,情节严重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题评审

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汇报,专家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请各学院做好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评审答辩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认真填写结题申报书和完成情况表等,并将附件1-3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hrbeu.edu.cn,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7)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处(主楼512室),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2530,评审时间613日下午1400

 联系人:刘嘉南   联系电话:82519657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申报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工作完成情况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支撑实验课程情况表




                                                                           本科生院

                                                                          2022516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结题申报书.docx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工作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支撑实验课程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