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完成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11474   打印

各院系:

本学期开学初将进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尚未完成的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院系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1.请各开课单位组织安排好命题及试卷印刷保管、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报送、试卷装订存档等工作。

2.各开课单位应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线上答疑,并在学生返校后安排线下答疑,具体答疑安排应提前报本科生院备案。

3.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管理与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须对学生、监考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等加强考试纪律要求和进行相关诚信教育,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开展。

4.监考人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工,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监考工作。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考试降低了排考密度,部分课程考场数较以往有所增加,请各院系按照考试安排表合理分配监考教师,对于有非本院系教师担任主考的课程,开课院系应提前联系相关院系教务办公室,布置监考任务,各位教师应服从开课院系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5.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6.各门课程考试均须填写“考生签到表”,每个考场填写一份,由主考教师组织考生填写,并随试卷一起归档保存。

7.在课程考核(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半闭)中均须使用《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开课单位考前发放给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送回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二、缓考与重修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有学生申请缓考的课程(清单见附件2),缓考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安排提前报本科生院备案。

2.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返校参加本次期末考试的,须严格履行缓考程序。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后,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本次考试,因个人原因失去的考核机会不予追补。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017级学生本次缓考的课程不参与推免成绩计算。

3.设立单独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须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单独设立重修考场的课程,学生应随低年级相应专业、班级一起考试,如在错误考场考试,后果自负。

三、考试纪律

1.学生参加考核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2.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守则》。

3.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开课单位、学生院系应该及时将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2.各项考试工作安排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调整的学校将适时进行调整。

3.考前答疑安排情况及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有缓考的课程考试安排请于202091日前报送本科生院。

4.学校胶印室829日开始试卷印刷,工作时间:上午8-11:30  下午14-17:30。请各位教师合理安排时间取送试卷。

联系人:孙梦楠               联系电话:82588721

 

 

 

附件: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9月).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缓考课程清单.xls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考试考场记录单.doc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规则.doc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考试监考守则.doc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考场纪律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