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17〕67号
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
报名及缴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学校继续实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制度,现组织学生报名及缴费事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范围
1.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门类专业的课程,若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规定的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本学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有:工商管理专业、法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2.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跨专业辅修另一专业类的课程,若完成计划规定的辅修课程要求,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本学期开设辅修专业有:工商管理专业、法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二、学习要求
1.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要严格执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应首先保证完成其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如在主修专业学习中达到留(降)级或退学条件,将取消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习资格。
3.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未通过,可随下一届学生重新修读该课程。补考不交费,重新修读需按学分交费。
三、报名对象
本学期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对象为我校2016级本科生。
四、报名条件
1.我校本科生,凡第一学年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者都可以报名。
2.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为不同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应为不同的专业类(具体参考各专业招生要求)。
3.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只限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
五、报名及缴费
1.2016级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网址:http://one.hrbeu.edu.cn)或本科生院网站——教务系统登录申请办理。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
2.网上报名与缴费同步进行,学生报名后应按拟修读专业的辅修课程学分数进行缴费,网上报名及缴费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缴费标准见附件2。(注: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费为每学分80元,学生应按每学期修读的辅修课程学分数缴费)
3.2015级继续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可直接登陆本科生院网站的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名单见附件3),无须报名。
4.逾期未交辅修学费的学生将自动取消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资格。若学生中途退出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六、课程安排
本学期2015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课表见附件4,2016级报名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可在第3周后到可通过“网上办事中心”或本科生院网站申请办理。查询辅修课程课表。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根据培养方案按学期预置,如有个别课程需要退出者请在9月5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课程退(补)选申请表。
七、其他事项
1.2015级拟退出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须在9月5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退出申请,各院系汇总后上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批备案。
2.学生在报名缴费期间及修读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到本科生院教务处(1号主楼523室)咨询解决,联系电话为82588633。
特此通知。
附件:1.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2.2016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缴费标准
3.2015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缴费名单
4.2015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课表
附件1-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网上报名服务指南.docx
附件2-2016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缴费标准.xls
附件3-2015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缴费名单.xls
附件4-2015级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课表.xls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9月1日
主题词:辅修 学士学位 专业 报名 缴费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2017年9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