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21〕2号
关于报送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和各院系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
各院系根据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2020级院系各专业(类)新生录取数确定和报送各专业(类)转专业接收限额。
二、院系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事宜
需重新修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院系,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院应制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
(二)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中申请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各学院应综合考虑相关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培养要求、课程体系设置等因素,尊重学生志趣、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从而修订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转专业的申请基本条件,学生申请(报名)、学院审查(考核)、结果公示、录取等流程和要求,以及学生转入新专业后课程及学分认定等内容。
1.可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设置转专业的申请基本条件,但不得将专业类别、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作为其限制条件。
2.申请基本条件中必须对学生课程已修读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3.转专业审查(考核)规则要明确,可以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特长、综合表现等作为其审查(考核)要点。如设置面试、笔试等环节,其方案要具体、可操作,考核范畴及要求要明确。
4.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及取得学分的认定方案由转入学院确定;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修的读课程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四)应针对不同转专业情形,分别明确学生申请、学院审查(考核)、结果公示、录取等流程和要求。
(五)学分制、大类招生学院转专业细则中还需包含学分制意向专业选择、毕业专业确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方式、相关要求、流程等内容。
(六)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本科生院。
(七)转专业实施细则未进行修订的无需上报。
三、其他事宜
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表需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送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联系人:魏文凯、电话:82568600、地点:主楼5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56569748@qq.com。
附件:1.2020级本科生录取情况
2.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表
本科生院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