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及提交自评报告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2504   打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本年度我校相关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证申请工作安排

(一)涉及申请认证的专业

1.在可认证范围内,尚未受理或尚未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

2.已通过专业认证,且认证有效期202412截止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工作安排

1.《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撰写阶段:20233-6月。请各专业深入研读专业认证相关标准和指南,积极组织或参加相关培训交流,结合自身特色和办学实际,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的撰写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完善阶段:20236-9月。6月份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进行评审。20237月至9月,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并实时根据专业认证最新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调整。

3.《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提交阶段:20239-10月。结合往年工作安排,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一般会要求在9-10月份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材料,请各专业关注通知,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自评报告提交工作安排

(一)涉及自评报告提交的专业

已通过认证申请但尚未提交自评报告或自评报告尚未通过的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水声工程、信息安全、通信工程

(二)工作安排

1.《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阶段:20235-7月。为保证各专业高质量完成撰写工作,各专业应加强相关理论学习,向已通过自评的相近专业开展调研学习,完成《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2.《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完善阶段:202374日至718日。请于74日前向学校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进行两轮评审,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3.《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提交阶段:2023718日至720日。请相关专业认证联系人关注官方通知,及时沟通协调专委会确定提交时间,按时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

三、其他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扎实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有序推进以评促建工作,按时提交申请或自评材料。

联系人:刘泽宇。联系电话:82568533。办公地点:主楼512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