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本年度我校相关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证申请工作安排
(一)涉及申请认证的专业
1.在可认证范围内,尚未受理或尚未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
2.已通过专业认证,且认证有效期到2024年12月截止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工作安排
1.《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撰写阶段:2023年3月-6月。请各专业深入研读专业认证相关标准和指南,积极组织或参加相关培训交流,结合自身特色和办学实际,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的撰写及相关材料的准备。
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完善阶段:2023年6月-9月。6月份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进行评审。2023年7月至9月,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并实时根据专业认证最新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调整。
3.《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提交阶段:2023年9月-10月。结合往年工作安排,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一般会要求在9-10月份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材料,请各专业关注通知,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自评报告提交工作安排
(一)涉及自评报告提交的专业
已通过认证申请但尚未提交自评报告或自评报告尚未通过的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水声工程、信息安全、通信工程)。
(二)工作安排
1.《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阶段:2023年5月-7月。为保证各专业高质量完成撰写工作,各专业应加强相关理论学习,向已通过自评的相近专业开展调研学习,完成《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2.《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完善阶段:2023年7月4日至7月18日。请于7月4日前向学校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进行两轮评审,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3.《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提交阶段:2023年7月18日至7月20日。请相关专业认证联系人关注官方通知,及时沟通协调专委会确定提交时间,按时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
三、其他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扎实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有序推进以评促建工作,按时提交申请或自评材料。
联系人:刘泽宇。联系电话:82568533。办公地点:主楼512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