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2022年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年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121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标准体系,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标准纲要》(哈工程校发〔201977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年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保证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意义

要高度重视《质量保证报告》编制工作。编制《质量保证报告》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学院要理解和把握所负责的每项质量保证标准要点的要求和内涵,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价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谋划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报告要清晰简洁,要以重要文件为基础,用数据和事实说话。

二、编制内容

(一)机关及直属单位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往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要求和内容,逐项撰写质量报告,报告应立足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内容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述,内容详略得当,一般包含工作成效,包括实施情况及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展现工作中所取得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效,同时按照《纲要》要点基本内容,撰写上一年度改进措施落实情况,主要问题及目前存在差距,及下一年度改进措施。要点中有多个责任单位每个单位均要提交《质量保证报告》。每项要点字数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模板参照附件2

(二)各学院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纲要》要点基本内容,填写《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年度报告》(学院模板)(附件3),重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下一年度改进措施。同时可选择2-3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纲要》要点项目撰写《学院特色报告》,每项要点字数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模板参照附件3

(三)统计口径

涉及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说明以历年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口径为准,具体要求为:数据指标统计时期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至2021年年底(即202111日至20211231日);教学等其他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21-2022学年(即202191日至2022831日),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标注的数据按现状计算。

三、提交时间

撰写材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填写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附件4),于202299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本科生院(主楼511室),电子版发至liangshuang@hrbeu.edu.cn

人:梁爽

联系电话:82589153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标准纲要.pdf

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年度质量报告》(机关及直属单位模板).docx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年度报告》(学院模板).xlsx

附件4:《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年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docx  

本科生院〔2022〕47号关于编制2020-2021年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年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26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