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2~16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8443   打印

各有关学院:

现将本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的1216周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予以下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做好各门课程的命题、监考、阅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及学生,以保证各门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学院面向本学院学生自行安排的考试,须充分考虑学校已公布的考试安排,避免学生考试冲突,尤其是已报名重修的学生。

三、学生须持照片清晰的校园卡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四、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五、请各学院按照考试安排合理分配监考教师,对于有非本学院教师担任主考的课程,开课学院应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布置监考任务,各位教师应服从开课学院的统一安排。

六、疫情期间,监考教师需满足线下教学相关条件:1、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且没有哈尔滨市以外城市“*”号标记;2、上下班不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82588633,联系人:赵涛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2~16周).xlsx

 

本科生院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