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全面在线教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3   浏览次数:6630   打印

各学院(系、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自104日起,全部课程转为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现就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研究生在线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理论课

自第六周起所有本科生、研究生理论课按原定课表在线教学,具体在线授课信息见附件1和附件2

2.实践课

第六周暂停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工程训练等),后续授课安排另行通知。

3.体育课

自第六周起暂停体育课,本科生体育课程改为学生课外训练作业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后续授课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试

第六周起所有线下考试暂停。

以上工作安排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变化适时调整,调整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承担在线教育教学任务的广大教师要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个人言论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并维护学校形象,主动承担起对大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引领的责任,正确引导学生认识和情绪,传递正能量,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传播者。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和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抓教风学风,确保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如发现违反教学纪律和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学校将严厉惩处。

2.要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在线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管理,重点对本单位课程在线教学实施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应组织院系领导、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学院督导等对授课情况进行监控,严禁授课教师擅自更改授课时间或随意更换授课平台;要指定专人开展的在线教学情况统计,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改进完善;要充分发挥课程组、教学团队、二级教发中心等教学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培训、研讨和交流,保证在线教学高质量开展。

3.要强化意识,主动作为。授课教师应主动顺应在线教学“新常态”发展趋势,防止简单地把线下教学模式照搬到在线,要充分发挥在线教学互动性强、学生参与度高的特点,以疫情期间在线教学为契机,努力实现教师从“给予者”“要求者”向“指导者”“鼓励者”转变,课堂教学由“满堂灌”“单声道”向“互动式”“双声道”转变,课程考核由“一刀切”“一卷式”向“非标准”“累加式”转变。

4.要服从大局,积极学习。广大学生要理解学校从保护学生健康的角度决定启动全面在线教学的初衷,秉承“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科研安排,克服因在线教学带来的不便,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自律,按时出勤,以饱满的状态高质量的完成每项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在线教学平台

学校利用在线教学平台搭建网络教学空间,推进智慧树、雨课堂、超星等平台与学校教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联动,为在线教学提供技术支撑。采用腾讯会议等方式教学的教师,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录像或录屏以便于网络卡顿的学生回看。通过上述在线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如遇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相关平台技术服务人员。

智慧树技术联系人:张  15724736139

雨课堂技术联系人:刘翔远 18645041617

  星技术联系人:李红霞 13384651680

四、其他

如在在线教学过程中,根据授课需要确需调整变动授课平台和在线授课信息的,教师须提前向开课单位进行报备,并通过微信群、QQ群及时告知所授课程的全体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教学楼教室暂停借用。

本科生在线教学工作联系人:胡宝瑞 82519132

研究生在线教学工作联系人:栾  旭 82518779

 

附件1:2021秋季学期教学周第6至9周本科生课程在线授课信息表.xlsx

附件2:2021秋季学期教学周第6至9周研究生课程在线授课信息表.zip

附件3:相关教学平台及软件使用指南.pdf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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