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5~16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8262   打印

各有关学院:

现将本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的1516周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予以下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做好各门课程的命题、监考、阅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及学生,以保证各门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学院面向本学院学生自行安排的考试,须充分考虑学校已公布的考试安排,避免学生考试冲突,尤其是已报名重修的学生。

三、学生须持照片清晰的校园卡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四、试卷必须在学校胶印室进行印刷,不得交由其他印刷点、打字社印刷。

五、请各学院按照考试安排合理分配监考教师,对于有非本学院教师担任主考的课程,开课学院应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布置监考任务,各位教师应服从开课学院的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82588633,联系人:赵涛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15~16周).xlsx

 

 

本科生院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