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1780   打印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展示我校自制实验教学设备的优势特色并发挥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学校建设培育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见附件1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名单》。

二、验收时间

1.1210日,提交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设备项目验收材料。

2.1212--13日,自制实验设备现场实地验收。学校将根据各项目教学设备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预计验收时间段(见附件3),统一安排现场验收检查的具体日期。现场验收时间为1小时左右。

三、验收材料

1.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完成情况验收报告(附件2

2. 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请按汇总表要求详细填写自制实验教学设备的完成台套数、预计现场验收时间和具体地点等相关信息,预备在现场开展验收检查工作。

3.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附件4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根据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设备项目任务下达书要求,本次项目经费须在121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100%财务执行率。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2019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现场验收评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验收材料,检查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并做好现场验收的准备工作。

3.自制教学设备验收合格后,须按国资处和财务处要求持验收报告单、发票等票据材料办理自制设备转固的相关手续。本年度如有尚未完成验收转固手续的自制实验设备,以后年度将不予立项。

4. 为加大我校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推广应用和示范辐射力度,学校将在设备验收合格投入教学使用并应用推广1-2年后开展项目结题工作。自制实验教学设备所支撑的实验教学项目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请各项目负责人予以充分重视。

5.请各学院于1210日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汇总表和验收报告单等纸质版验收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送至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主楼52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hrbeu.edu.cn,其他佐证材料(原件1份)请项目负责人在现场验收时提交。

联系人:刘嘉南  联系电话:82519657

 

附件:

1.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名单

2.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完成情况验收报告

3.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汇总表

4.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                                        

 

 

 

本科生院

2019125

   附件1 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2 2019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完成情况验收报告.docx

   附件3 201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4 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