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并结合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参见附件4教高司函〔2019〕33号)的相关要求,启动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划分类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分类要求(附件1),学校在已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基础上,将继续按照我校项目分类规划布局建设培育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根据教育部的项目建设规划分类,学校将重点培育符合2020年类别要求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在认定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础上,择优向省和国家进行推荐。
本次申报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不受国家规划类别的限制。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
1. 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推动学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的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运行有效的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
2.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等。
3. 建设周期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培育周期为一年。
4.建设要求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实践创新综合能力培养,拟申报建设的项目将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和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并至少满足 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应用。项目应符合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不能申报。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坚持能实不虚原则,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3)申报虚拟仿真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应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均不在申报范围内。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申报项目应符合“两性一度”原则,即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金课”,争取达到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标准要求。
三、项目遴选程序
1. 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依据项目规划分类、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要求,遴选出本学院优秀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参加学校评审。具体遴选标准和要求参见附件1和附件2。
2. 学校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左右PPT汇报答辩。评审专家将对申报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建设培育项目建议名单。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 学校公示。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虚仿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1.目前已通过认定的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持续予以建设支持,不用参加本年度立项申报。本次建设完成的优质虚仿项目资源将链接到省、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纳入开放共享平台开展虚仿项目对外运行服务。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积极进行遴选申报。学校将对本次评审通过的虚仿实验教学项目下达项目任务书,拨付经费进行培育建设。
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4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原件1份,复印件6份,)和《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原件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jianan@hrbeu.edu.cn。
联系人:刘嘉南 电 话:82519657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
本科生院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pdf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pdf
关于开展2020年度哈尔滨工程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