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自制实验教学设备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出我校独具特色的高水平实验教学项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育人工作,学校2019年度将继续遴选技术水平高、特色突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支持符合遴选标准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的开发研制。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后续批量生产
(1)以往校级以上实验教改立项已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并具备批量生产及应用条件;
(2)未申报实验教改立项,但已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具备批量生产及应用条件;
(3)已应用到实验教学中且教学效果良好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需增添设备台套数并具备后续生产条件;
(4)已应用到实验教学中但需要进一步升级完善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已完成改进后的设备样机并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3.本年度学生评教平均低于80分或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听课评价结果在“中等”以下的老师不允许申报。
4.以往立项自制实验教学设备验收后未投入教学中,使用效果欠佳,尚未后续推广应用的不允许申报。
二、遴选标准
1.教学性:自制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贴近教学实际,能够应用于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的实验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能起到促进作用。
2.创新性和特色: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3.实用性: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自主知识产权: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有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和产权保护、专利申请等。
5.高水准性: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应使教师能够运用此种设备达到突破实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促进实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效果。
6.后续生产情况: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来源、拟生产的台套数和应用等情况,样机须附照片;后续批量生产生产厂家、零配件、元器件、技术和操作人员等基础条件,安全性论证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三、遴选程序
1.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依据遴选标准,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技术水平高、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实验教学特色突出、能够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推荐参加学校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每个学院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2.学校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依据遴选标准,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3.学校公示。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项目建设推广周期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建设推广周期为2-3年。
(1)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及后续批量生产的周期为1年,学校将在2019年年底开展本次立项项目的总结和现场验收工作;
(2)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投入教学使用、推广应用的周期为1-2年,2019年度立项项目将在2020或2021年开展项目结题工作。
2.申报评审时间
(1)立项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附件纸质版材料(立项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6份,推荐汇总表原件1份)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jianan@hrbeu.edu.cn。
(2)立项评审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请申报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答辩准备工作。
五、其他
1.本次立项将重点支持自制实验教学设备的研发,并继续开展其后续批量生产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自制实验教学设备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积极遴选申报。学校将对评审通过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下达项目任务书,拨付经费进行培育建设。
2.学校将对优秀自制实验教学设备项目持续建设培育,探究破解实验教学重点、疑难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对项目的商业性、转化性和投资性进行深入考量,为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做好准备,加大我校自制实验设备的推广应用和示范辐射力度。
联系人:刘嘉南 电 话:82519657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