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18〕80号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并结合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参见附件4教高厅函〔2018〕45 号)的相关要求,启动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划分类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分类要求(附件1),学校在已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基础上,将继续按照我校项目分类规划布局建设培育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 根据教育部的项目建设规划分类,2019年与我校相关的类别主要有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航空航天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体育学类等。学校将在2019年重点培育以上几大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在认定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础上,择优向省和国家进行推荐。
2. 申报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不受国家规划类别的限制。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
1. 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推动学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的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运行有效的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
2.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等。
3. 建设周期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培育周期为一年。
4.建设要求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建设完成后将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中,符合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支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至少满足 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三、项目遴选程序
1. 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依据项目规划分类、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要求,遴选出本学院优秀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参加学校评审,超过两项以上的(含2项),请学院进行推荐排序。具体遴选标准和要求参见附件1和附件2。
2. 学校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左右PPT汇报答辩。评审专家将对申报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建设培育项目建议名单。评审时间定为12月11日上午。
3. 学校公示。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虚仿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1.目前已通过认定的国家、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持续予以建设支持,不用参加本年度立项申报。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积极进行遴选申报。学校将对本次评审通过的虚仿实验教学项目下达项目任务书,拨付经费进行培育建设。
请各学院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原件1份,复印件6份,)和《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原件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jianan@hrbeu.edu.cn。
联系人:刘嘉南 电 话:8251965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 号)
本科生院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pdf
附件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