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17〕79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确保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教师的要求
(一)教师要按学校教学安排,提前5-10分钟进入上课教室,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停调课或找他人代课;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要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二)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驾驭能力。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课前精心备课,做好上课准备;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教学设计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课堂授课效果;要严格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上课玩手机等电子设备、吃东西、随意讲话、随意进出教室等行为要及时制止。
二、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要按学校课表,课前预习,提前5-10分钟进入上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衣冠整洁;上课时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师生互动教学活动,不允许吃东西、随意讲话等,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二)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上课的,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于上课前将审批同意的请假条交任课教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三、齐抓共管,营造优良的教风学风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院系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院系、基层学术组织、班级、寝室等为单位,以党团活动、交流会、研讨会、班会等为载体,广泛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动员活动,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参与教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二)建立教风学风建设联系会议制度。各院系应建立学院教风、学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本单位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教风、学风联席会议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加。
(三)严格教学责任制。院系是教风学风建设的主体,院长、书记是院系教风学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院系领导,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要深入一线课堂听课、看课,及时了解教师授课情况,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
(四)加大教风学风督查力度。学校将组织督导和机关管理人员,加大对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纪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教师迟到早退、随意停调课、上课举止不得体、上课做与授课无关的事、对课堂纪律不管等行为及学生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讲话、吃东西、使用手机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全校通报,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风学风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综合性、长期性系统工程,学校各单位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的常态化,建立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学校风气的良性循环。
本科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