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程校发〔2016〕174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要求,保障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学校制订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经学校2016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6年12月12日
哈工程校发〔2016〕174-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