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27号
关于申报赴东北五所高校交流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东北六所高校校际交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33号),我校将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五所高校进行校际交流学习活动,交流时间为2015-2016学年(两个学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由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需要交流的专业,于5月27日前将《XX学院东北五校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报送到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1号楼51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jie@hrbeu.edu.cn。
二、申报专业
1.各院系拟申报专业须与东北五校提供的专业相同(见附件2)。
2.本院系针对每所高校申报的专业数量不超过2个。
3.学校将根据各院系申报的专业情况启动后续学生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三、学生报名条件
1.2013级在籍本科生。
2.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3.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四、其他说明
1.学生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我校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对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我校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学分。
2.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享受接收学校学生的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发放等。
3.学生交流学习期间按照接收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学生纳入该校正规学生管理。
4.学生须正常交纳我校学费,不交纳接收学校学费,但应向接收学校交纳住宿费。
附件:1.XX学院东北五校交流项目申请表
2.东北五校介绍
教务处
2015年5月20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