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我校与澳门、台湾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的高校提供的2015年秋季学期交换生招生简章,现征集各院系建议和意见,是否同意派出本院系的学生赴澳门、台湾高校进行校际交流学习。若同意派出,请各院系根据校际交流基本信息(附件1),组织本院系学生报名,依据基本选拔条件进行初选,并将通过初选学生的《本科生校际交流汇总表》(附件2),于4月17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1号楼518室)。
附件:1.澳门、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介绍
2.本科生校际交流汇总表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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