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2016〕65号
各有关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5级陈赓班郑凌枫2门必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见附件),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陈赓班人才培养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字〔2015〕6号),取消郑凌枫陈赓班学生资格,学籍转到原专业所在学院,由专业学院负责管理,详见下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原班级
新班级
1
2015061529
郑凌枫
20150002
20150615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9月20日
©2017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9243
管理维护:本科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