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级陈赓班学生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76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级陈赓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规定》(校教字〔2010〕26号)和《关于推荐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3〕79号),为做好推荐2010级陈赓班学生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在校期间无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报考体检标准。

5.品行优良,前六学期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全部选修且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

二、陈赓班推免名额

总名额29名,其中本校学术型24名、专业学位型5名。

三、推免工作步骤

1.教务处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陈赓班的推免工作,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2.申请推免的陈赓班学生在9月18日17:00之前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到教务处对外交流与教学服务中心(518房间)报名。教务处对已报名的符合推免条件学生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及排名公示3天。综合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3.学生按照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推免类型。现场选择时间为9月22日13:00,地点在教务处会议室(521房间),逾期者视为放弃优先选择权利。推免类型一旦选定,不能更改。教务处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

4.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校推免委员会。

四、资格取消

如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3.未达到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