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级陈赓班学员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945   打印

根据《关于推荐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2]64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陈赓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09]5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2009级陈赓班学员201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在校期间无“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报考体检标准。

6.品行优良,前六学期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综合平均成绩优秀的学生具有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推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由学校单独分配。

各院(系)陈赓实验班推免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院(系)

总名额

本校学术型

专业学位型

船舶学院

6

5

1

动能学院

1

1

自动化学院

5

4

1

水声学院

2

2

信通学院

1

1

核学院

16

13

3

三、推免工作步骤

1. 教务处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陈赓实验班的推免工作,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2.申请推免的陈赓班学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学校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报名。教学服务中心对报名的符合推免条件的陈赓班学员的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及排名进行公示。

注:综合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3.排名靠前的陈赓班学员根据校推免委员会对其所在院(系)陈赓实验班分配的名额类型情况,具有优先选择的权利。推免类型一旦选定,不能更改。教务处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

4.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校推免委员会。

5.校推免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将推免学生材料移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及后续推免工作。

四、资格取消

如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未达到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3、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关于成立陈赓实验班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更好的选拔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教务处决定成立陈赓实验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陈赓班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夏虹

副组长:陈恒 吕开东 孙荣平

成 员:刘树生 韩文伟 刘卓 李勇 高洁

工作小组设办公室,设在教学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具体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人:李勇。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