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省级教学名师奖暨首届教学新秀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23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教学新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1〕1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省级教学名师奖遴选推荐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奖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五届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2.教学新秀奖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以上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每个院系“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奖”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为2名,不可超报。

三、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其他条件参考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3)“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

2.教学新秀奖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08—2010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28学时/年。

(2)其他条件参考《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3)“教学新秀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申报方式

请各院系在2011年4月25日将以下“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及“教学新秀奖”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运行办公室(主楼522房间)。

1.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4),一式一份;

2.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5、6),一式二份;

3.候选人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7、8);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前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除外),可参加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请直接填写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9),有关院系要按本届(评选条件、上报材料等)要求,一并将此部分人员的评选材料上报教务处。

五、几点说明

1.此次省级教学名师奖和教学新秀奖的遴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申报教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教学录象(录像事宜请尽快与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2588883)、佐证材料、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介,500字左右;名师心得,500字左右;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

3.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中查询、下载。

4.联系人:朱志伟,电话:82519853。

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5.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省级)

6.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7.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8.首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9.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国家级)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