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已于近日下发,按照程序安排,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先行进行第五届省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择选推荐我校教研双馨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省级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须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连续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突出贡献。
(3)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先进;主讲课程在国内或省内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有自编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或课件,学生评价优秀。
(5)积极参加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承担教育部、省(部)或学校的教改立项;所讲授课程获得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教学研究课题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6)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7)其它条件参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院系出具返聘证明。年龄上原则上没有限制。
二、提交的评选材料
请各院(系)教务办于3月3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第五届黑龙江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候选人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推荐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litao@hrbeu.edu.cn。
四、说明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教务处主页中查询、下载。
附件:1. 教育部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第五届黑龙江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