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努力建设一支与学校定位相适应的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学校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组织开展我校 “优秀主讲教师” 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将深入贯彻“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加大学生网上测评在评选中的比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争把专家评价优秀、学生满意的优秀教师遴选出来。现将本次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主要面向我校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考虑到评选工作的工作量较大,2007年度学生网上测评成绩达到优秀且排名靠前的教师自动成为本次评选的“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3.各院(系)在已确定的“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基础上,可再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参与评选,希望各院系积极鼓励教师自愿申报,使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4.示范主讲教师3年内免于评选,荣誉称号保持3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对所承担的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勤于钻研,业务精湛,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教师认同和学生的欢迎、好评。
3.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革,积极探索研究性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各类教改项目。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2007年度学生测评优秀,直接获得“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资格的教师,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本科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二份)。如本年度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参加评选的,各院(系)须予以书面说明。请各院(系)将《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本科教学情况一览表》和说明汇总后,于5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除获得“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资格的教师外,由院(系)推荐的教师须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主讲教师”院(系)推荐表》(附件3)。各院(系)教务办汇总后,于5月21日之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4.学校审核院(系)推荐情况,并依据专家组意见,确立校、院(系)两级跟踪听课名单,作为最终本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的候选人。
5.本次评选采取学校督导、院(系)、学生评价“三结合”的办法,学生评教优秀的教师方可评为优秀主讲教师,青年教师将在评选中占一定比例。入选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后,最终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请各院(系)充分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及时准确地通知候选教师;候选教师也应以本次评选为契机,充分展示自身的教学风采,积极努力地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2008年“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名单
2.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本科教学情况一览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主讲教师”院(系)推荐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