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2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6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教材只限于本科课程教材,可以是新编教材,也可以是已有教材的修订版。学校将重点资助系列教材立项:体现“三海一核”特色的系列教材、“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的系列教材、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的相关教材等。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两轮次及以上。原则上,同一申报者(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待立项教材出版后,再参与立项申报。

2.各院(系、部)要根据本院(系、部)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1),同时提交编写大纲和不少于1万字教材样稿(附件2),修订教材还需另附原教材一本。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和一般资助教材名单,并予以公示。

5.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等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专业运行办公室(主楼522房间),同时将立项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aotao01@hrbeu.edu.cn。联系人:赵涛,联系电话:82519853

三、经费资助

学校给予校级重点资助新编教材每项2.0万元、修订教材每项1.5万元的经费支持,给予校级一般资助新编教材每项1.5万元、修订教材每项1.0万元的经费支持,批准立项后支付0.5万元编写启动金,待按期出版后,支付剩余经费。

四、时间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4,过期不予受理。

2.经批准立项的教材须在2013930以前完成书稿。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书

   2.教材编写大纲、样稿的要求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本科生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