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25   打印

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

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校教字〔2008〕1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点的建设工作,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