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和省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231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建设到期的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及要求

1. 省级立项

(1)2008年以来未结题的省级教改立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08年省级立项如果此次仍不能结题,将直接占用2010年省级新增立项指标。因此,请相关省级教改立项主持人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严格按照时间结点上报材料。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对在结题工作中随意更换主持人或其他成员的、主持人未发表相关论文或提供相关成果的、其他成员未能有相关成果或论文的,将不予结题并按要求取消该成员或该项目;凡是超过两年不能结题的教改项目均将按“项目撤消”处理,并取消该主持人三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

(3)省级教改项目在通过学校验收后需登录省教育厅网站上传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2.校级立项

2008年的校级教改立项。校级教改立项的结题验收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校级教改立项的主持人必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课题参加人必须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二、 结题材料

1.省级立项

申请结题教师填写《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两份,1500字左右);填写《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2.校级立项

申请结题教师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书》(一式两份,见附件4);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一份);课题如有变更,请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课题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除外),电子版可发送至zhuzhiwei@hrbeu.edu.cn;请在教务处主页中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

三、结题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5日下午4: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522房间)。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书

3.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

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书

5.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课题变更申请表

6.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