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08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208   打印

转发“关于申报2008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教务处〔200830

各教学单位:

2008年度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目的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申报条件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每院(系)限报1个实验区。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需提交通知附件2(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附件3(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

2.请院(系)在2008年5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在黑龙江省本科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210.46.103.98/hljee/index.asp或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主页中查询、下载。

附件:关于申报2008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