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学
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2007〕8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办[2007]3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的份数、装订方式、成果总结、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上报材料的硬质塑料文件盒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文件盒正面和侧面的标识由教务处统一制作。
二、附件5:学校评审教学成果奖专家组成员名单由教务处填写。
三、全部材料要求于10月8日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在教务处主页或东北农业大学网站http://202.118.167.114中查询和下载。
附件:《关于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办[2007]37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