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研究的深入,促进课题顺利开展,确保各项目按期实现研究目标,同时为2007年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做好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05年校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5年校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重点项目(不含2005年黑龙江省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项目)、一般项目(见校教字[2005]45号)。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所在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评,审核相关材料,并在《结题验收书》中认真填写“院(系)验收专家意见”(“意见”中必须包括项目所做的几项主要工作及效果评价,不少于500字)。
2.学校教务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组织校级专家进行终评。
三、提交材料
1.申请验收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改革的目标和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含基本内容、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学生受益情况);项目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研究的思路。
(2)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书》(书面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复印件汇编,同时提交重要标志性原件,诸如发表的论文、研制的课件(提供软盘或光盘)、编写的教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调研报告、教学案例、有关图片等)。
四、说明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单位教改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认真完成所承担项目的有关准备工作。
2.各单位对具有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要积极培育和支持,为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3.请各院系教务办于1月19日前统一将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可发送至zhuzhiwei@hrbeu.edu.cn。
4.文件和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栏目中下载。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年校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重点项目一览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年校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一般项目一览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书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立项 结题验收 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7年1月9日 印发
共印4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