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为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开出具有我校特色的高水平实验项目, 2016年度学校将继续遴选技术水平高、特色突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支持开展自制设备后续批量生产工作。同时,将持续培育优秀项目参加2018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往校级以上实验教改立项已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并具备批量生产及应用条件;
(2)未申报实验教改立项,但已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具备批量生产及应用条件;
(3)已应用到实验教学中且教学效果良好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需增添设备台套数并具备后续生产条件;
(4)已应用到实验教学中但需要进一步升级完善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已完成改进后的设备样机并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二、遴选标准
(1)教学性:自制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贴近教学实际,能够应用于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的实验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能起到促进作用。
(2)创新性和特色: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3)实用性: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自主知识产权: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有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和产权保护、专利申请等。
(5)高水准性: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应使教师能够运用此种设备达到突破实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促进实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效果。
(6)后续生产情况: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样机来源、拟生产的台套数和应用等情况,样机须附照片;后续批量生产生产厂家、零配件、元器件、技术和操作人员等基础条件,安全性论证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院系遴选
(1)各院系依据遴选标准,遴选并推荐技术水平高、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实验教学特色突出、能够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参加学校联评。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后续生产项目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2),每个院系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2)各院系将遴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12月6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处(主楼5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jianan@hrbeu.edu.cn ;
2.学校联评
(1)学校将于12月9日左右由专家评审组依据遴选标准对各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联评。
(2)学校对评选出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宜
1.参加学校联评的项目负责人依据遴选标准,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2.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联系人:刘嘉南
电 话:82519657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后续生产项目申报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后续生产项目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