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高等学校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1008   打印

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为高校、企业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联合协办,拟于2016年举办“第四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学校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分为电类、机类、其他和实验教学软件四大类,包括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设计、开发、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参评作品应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2.评选程序
  (1)学校遴选。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届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评奖和展示活动。各自制设备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奖推荐书》(见附件2)和《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其中,教学应用证明和学校推荐意见处不用盖章,通过学校遴选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2)网上初评。初评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模式。经学校遴选后,通过学校评审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将进行网上申报,请各自制设备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发的通知要求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时间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申报网址为:
http://www.caigou.com.cn/zzjj2016
  (3)现场终评。终评采用现场展示与评审相结合的模式。参加终评的作品必须在2016年10月17~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全国高校实践教学改革系列论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展示”活动中进行现场展示,以进入终评阶段的专家评审环节。
  请各院系于2016年7月5日前统一将推荐书(2份)和汇总表(1份)的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主楼5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ujianan@hrbeu.edu.cn
  联系人:刘嘉南 电 话:82519657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高学会[2016]51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奖推荐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8日